"溴甲东莨菪碱BZ1376对照品含量测定50mg溴甲东莨菪碱其他相关产品:BZ1377无水磷酸氢二钠对照品含量测定 100mgBZ1378盐酸吗啉胍对照品UV法含量测定50mgBZ1379水杨酰胺对照品HPLC法含量测定用100mgBZ1380非普拉宗对照品UV法溶出度检查用50mg相关知识>>>>>>对照品:是指用于鉴别、检查、含量测定的标准物质,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单位制备、标定和供应。标准品系指用于生物测定、抗生素或生化药品中含量或效价测定的标准物质,一标准品进行标定;对照品出另有规定外,按干燥进行计算后使用。标准溶液的配制与标定的一般规定:1.配制及分析中所用的水及稀释液,在没有注明其它要求时,系指其纯度能满足分析要求的蒸馏水或离子交换水。2.工作中使用的分析天平砝码,滴管,容量瓶及移液管均需较正。3.标准溶液规定为20℃时,标定的浓度为准(否则应进行换算)。4.在标准溶液的配制中规定用“标定”和“比较”两种方法测定时,不要略去其中任何一种,而且两种方法测得的浓度值之相对误差不得大于0.2%,以标定所得数字为准。5.标定时所用基准试剂应符合要求,含量为99.95-100.05%,换批号时,应做对照后再使用。6.配制标准溶液所用药品应符合化学试剂分析纯级。7.配制0.02(M)或更稀的标准溶液时,应于临用前将浓度较高的标准溶液,用煮沸并冷却水稀释,必要时重新标定。8.碘量法的反应温度在15-20℃之间。剩余的标准品按需要量及时称量分装到容量瓶中,封好瓶口,贴好标签(品名、称量数据、分装人、编号、分装日期),退给标准品管理员。标准品保管员将其放在密封干燥容器中置冰箱中保存,并优先发放这些标准品。标准品和对照品如为带盖小瓶包装时,无需分装,可将瓶盖拧紧,即可退回。标准物质的编号:一级标准物质的编号是以标准物质代号“GBW”冠于编号前部,编号的前两位数是标准物质的大类号.第三位数是标准物质的小类号,zui后二位是顺序号.生产批号用英文小写字母表示.排于标准物质编号的zui后一位。二级标准物质的编号是以二级标准物质代号“GBW(E)”冠于编号前部,编号的前两位数是标准物质的大类号,后四位数为顺序号,生产批号用英文小写字母表示,排于编号的zui后一位。标准物质的编号:一级标准物质的编号是以标准物质代号“GBW”冠于编号前部,编号的前两位数是标准物质的大类号.第三位数是标准物质的小类号,zui后二位是顺序号.生产批号用英文小写字母表示.排于标准物质编号的zui后一位。二级标准物质的编号是以二级标准物质代号“GBW(E)”冠于编号前部,编号的前两位数是标准物质的大类号,后四位数为顺序号,生产批号用英文小写字母表示,排于编号的zui后一位。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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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5年